有关车辆全国“通检” |
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,全面推行小微型和中型载客汽车、大型轿车、载货汽车、挂车、专项作业车(不包括大型客车、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)跨省异地检验,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、申领检验合格标志,无需办理异地检验委托手续,实现全国范围通检。 新措施实施后,对符合跨省异地检验适用车型的,不再出具、审核异地检验委托书;对之前已办理委托书尚未检验的,按照新规定执行,不再审核收存,可以在本市直接上线检验并直接申领检验合格标志。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在异地进行检验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。但需要提示的是,危险货物运输车仍需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后,方可在车辆登记地以外的省(区、市)检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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